重慶進口紅酒專賣店 木桐酒莊投訴商標侵權被駁回
2021-03-23 18:39:20
小編
木桐酒莊投訴商標侵權被駁回,據重慶進口紅酒保稅港區了解到,木桐酒莊投訴“柏龍菲BARON DE PHILLIPE”商標存在侵權行為。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書面文件給出的裁定,該商標未構成近似商標準許注冊。

據悉,木桐商標權利人為魯斯切爾德菲力浦男爵有限公司,而”柏龍菲BARON DE PHILLIPE”的商標由西班牙FSA集團全資投資帕高葡萄酒貿易有限公司注冊。重慶進口紅酒直營中心在中國商標網上看到,2018年10月20日帕高葡萄酒貿易有限公司申請注冊商標“柏龍菲BARON DE PHILLIPE”。2019年6月,魯斯切爾德菲力浦男爵有限公司對“柏龍菲BARON DE PHILLIPE”提出異議,對方表示,此商標與其公司的商標“GFA BARON PHILIPPE DE ROTHSCHILD”有些許相似,會造成消費者混淆的情況,存在侵權行為。
國家知識產權局在接收到異議后,在2020年8月給出了批復。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,雙方商標指定使用商品屬于類似商品,但雙方商標在文字構成、呼叫、整體外觀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差異,該商標未構成近似商標準許注冊。